靖安县检察院“三力齐发”强化伍建设“质效合一”
靖安县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通过筑牢思想根基、强化业务技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当担、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筑牢检察队伍思想根基。靖安检察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第一任务,不断筑牢检察队伍思想根基。一是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三是结合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贴司法改革和检察人员思想实际开展思想教育。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院连续五届荣获“江西省文明单位”。
强化业务技能。一是推行传帮带。每年新招进的检察干警,该院会根据各自所长,安排在相应业务部门,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亲自带领办案,文书草拟由检察官亲自把关,手把手的教,引导新进干警迅速融入检察队伍角色。二是常态化学习。对新修订的法律、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规定,各业务部门都会组织系统学习,并就有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发言讨论。三是实行轮岗制。有意识地将青年干警安排到各业务科室轮岗,促使从单一型人才向全能型人才转变。主岗位为日常工作固定岗位,副岗位为业务拓展提高岗位。该院检察干警多次荣获江西省检察院理论年会和宜春市检察院理论年会一等奖、二等奖,并多次申报省院理论研究课题。同时检察长带领5名检察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获江西省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每年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会,学习传达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精神,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并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干警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请销假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检务督察制度,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检察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