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靖安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正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动融入全县“三比三争暨四敢四创”活动,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始终,多项检察工作质效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多年来保持了全省前列,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靖安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潮平岸阔催人进,不待扬鞭自奋蹄,这一年,我们担当作为、服务大局,创造了护航发展的新业绩。
精准发力打击犯罪。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8人、起诉161人。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聚众赌博等犯罪重拳出击,批捕18人、起诉54人。及时斩断利用手机卡、银行卡实施犯罪的利益链条,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护。坚持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把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公民教育好,改造好,刑事案件不捕率30.43%,不诉率25.46%,诉前羁押率降至23.61%。通过释法说理、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公开审查多措并举,加强治安处罚、纪律处分、赔偿补偿等后续工作对接,全面感化犯罪人员迷途知返、改过自新。
实处着力护企安商。打造服务民企前沿阵地,组建检察官法治服务专业团队,按照企业“点单式”需求,为企业提供“菜单式”精品法治服务。2023年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5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惠企政策等500余份。深入社区乡镇网格,摸排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情况,通过宣传惠企政策、定期现场走访、及时解决诉求等方式推动相关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齐心协力保护生态。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林业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保护走深走实。积极开展检察护春耕、护航“绿色名片”、保护野生动物、湿地保护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普法宣传。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3件,督促保护耕地资源441.43亩、督促修复被损林地43.39亩。与县水利局联合出台《靖安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开展水资源联合执法活动7次,巡查河流岸线230余公里,查获非法采砂量352立方米,督促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由我院办理的5起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办案成效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刊登报道。
二、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这一年,我们夯基垒台,提档升级,取得了为民司法的新成效。
义不容辞扶危济困。构建了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向37名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1.5万元,帮助开展就业创业、低保申请、心理咨询等多元救助22人次。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持续关注8名救助对象的后续生活,协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20余个。建立支持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17名农民工讨薪25.67万元,确保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和维护。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在优势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社会保障救助等方面协调落实帮扶资金,帮助解决脱贫群众种植养殖、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实际困难和问题20余件,赢得了认可和肯定。
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做到信访接待“应回尽回”、领导包案“应包尽包”、公开听证“应听尽听”。为信访群众及时提供了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种12309服务模式,2名干警网上入驻靖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48件,回复、答复率均为100%。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对于首次信访均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率100%。针对行动不便、地处偏远的群众,采取上门走访、回访等方式听取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惑,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精心呵护少年成长。重点培育“紫薇花”未检工作室品牌,与靖安县职业中学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以现场说法、观影教育等方式开展法治宣讲30余次。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0余条,坚决做到“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创新引导5名退休老干部加入“未检+社工服务+夕阳红”志愿服务团队,针对8名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余次,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帮教率达100%,截至目前,经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无一再犯。
三、栉风沐雨砥砺行,矢志笃行立芳华,这一年,我们稳舵奋楫、做强主业,展现了检察履职的新作为。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提前介入侦查刑事案件49件,有效规范提升公安机关办案质效。办理立案监督13件,撤案监督2件。稳步推进“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提前介入并审查起诉我县科级干部漆某某受贿案。坚持惩治犯罪与促进悔罪并重,经过感化教育,在各类案件中的197名涉案人员主动认罪认罚、知错悔罪,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63%。 强化做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主动配合宜春市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在调查核实问题过程中全程协助、积极整改,推动了我县监管场所规范执法。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督查,有效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全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及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7件、行政检察案件37件。帮助残疾人员追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8.2万元。构建民事和解平台,促成22件案件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摸排虚假诉讼线索12件,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诉讼、仲裁等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帮助相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95万元。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在整治人居环境领域,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清除违法堆放的建筑垃圾1130立方米,有效治理废气排放、河道排污、社区污水直排等问题18处;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查处过期药品16种,打击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使用来历不明原材料等违法行为;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5万余元、收回国有土地47.14亩;在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民生领域,查封三无农产品9种、过期农药51包、不达标化肥5吨,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6处,重修无障碍环境设施15处。
四、春风浩荡满目新,不负韶华万里程,这一年,我们熔铸检魂,锻造铁军,实现了队伍建设的新跨越。
政治建检筑忠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全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专题研讨8次、“一把手”讲专题党课2次、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成立领导小组,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涉检舆情风险排查等工作机制。创新开展“知古鉴今,清廉从检”现场讲学、参观红色纪念馆等“党建联学”活动,全面筑牢干警忠诚本色。
从严治检沐清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向上级院党组、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0余次。积极配合宜春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全方位接受巡察组的“政治体检”。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3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先后开展警示教育12次、检务督查6次、下发督察通报9次。全院干警自觉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39件。
蓄力赋能强队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导青年干警摒弃“躺平”杂念,鼓励他们像“骏马”一样奔跑。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举办干警讲堂等方式培训165人次。突出检察对外宣传,加强工作信息提炼,干警撰写的各类检察信息、宣传稿件被上级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采纳143篇。提拔4名90后干部为中层正职,3名年轻检察官助理任部室主任,单位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层次明显改善。在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中,我院干警相继荣获了“最美生态人”、“新闻宣传业务能手”“未检办案故事讲述比赛二等奖”、全国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理论征文三等奖等荣誉称号。
科技强检夯基础。紧跟时代发展和工作需求科学谋划,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先后投入基础设施维护及科技信息化建设资金90余万元,改造升级了办案场所,完成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程、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自主研发等智慧检察建设,购置了非羁押码及其电子手环配套设施、高清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测绘航拍无人机等一批现代装备,大幅提高了检察科技现代化水平。
五、慎独有为守初心,公正司法秉忠诚。这一年,我们接受监督,规范司法,塑造了阳光检察的新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靖安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安排,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坚决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议意见。积极做好代表委员精准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20余次,用心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推动、改进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各项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5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73件次。常态化开展检律会商,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公开选聘24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79件。依托新媒体阵地及时展示检察动态,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赢得支持。
持续加强履职监督和内部监督。认真执行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流程监控,强化文书管理,坚决守好防范错案的工作底线。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覆盖、随机抽检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53件,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活动中的瑕疵错漏问题,督促办案人员即评即改,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办案的“头雁效应”,优化轮案机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24件,占案件总数的53.47%,激发了全院“上效之、下为之”的办案原动力。
各位代表!回头望,轻舟已过万重山;向前看,前路漫漫亦灿灿。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作别2023,我们重拾这一年的履职记忆,是为了来年更好地前行。展望2024,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我们每一位检察人一定初心不改,为梦想再出发!
我们深知,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所有的终点都是新的起点。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实,检察贡献度、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检察工作思路创新还不够宽,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队伍管理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快。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2024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劈波斩浪奋楫进,行稳致远开新局。当2024年的第一缕阳光照亮靖安,我们就开始落笔新的一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更好服务靖安高质量发展。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建检,全面筑牢立检之魂。始终牢记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筑牢政治忠诚中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看检察监督办案,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更加注重初心强检,全面增进民生福祉。始终牢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坚定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兴检,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始终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新时代“四大检察”职能、抓好“十大业务”,贯彻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在履职尽责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时刻保持“办案质效站前列,奋勇争先创一流”的奋斗姿态。
四是更加注重素质强检,全面培育干警素能。始终牢记“抓好检察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通过以赛促学,建立具有靖安检察特色的人才分类培养模式,不断抓牢纪律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精准落实关心关爱干警的各项措施,加大优秀干警选拔培养力度,以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推动形成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我们出发,是为了追逐法治梦想的渴望,也为了赓续检察为民的情怀,更为了各项检察工作突破性跨越。新的起点,迎着春风再次启程,腾飞的航程我们早已想好,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双一流”靖安建设新篇章作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