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7日在靖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正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迈上民族全面复兴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锚定“双一流”目标要求,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和县委“三拼三促抓落实”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荣获“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荣获“政法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20项,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列全省第14名,全市第1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靖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以“政治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一年来,我们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航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领导讲学、交流研讨等活动,先后召开学习、研讨20余次,院领导带头讲授专题党课6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抓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涉恶势力犯罪4人,提前介入3次,起诉7人。全面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靖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逮捕44件66人,批准逮捕21件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8件217人,提起公诉110件156人。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人,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起诉35人。
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把诉源治理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适用率96.92%,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公开听证50余次;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
二、以“责任担当”诠释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胸怀“国之大者”,心系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务实成效。·
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践行生态保护崇高使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人,依托“林长+警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7次,诉前磋商12次,发现线索5条,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建议25份,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多赢效果。
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双一号工程”不动摇,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助力企业家安心经营。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调,建立高湖商会检察联系点;出台了《关于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的通知》《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召开了“检侨”协作工作座谈会,成立“检侨之家·法治服务站”。加强与县司法局等7家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已选任28名专业人员。
为乡村振兴注入检察力量。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驻村帮扶,为帮扶对象办理慢性病证、房屋修缮等民生实事40余件。投入帮扶资金5万元,购买扶贫产品4万余元,协调解决帮扶资金40万余元。坚持定期走访慰问,多批次派员进村入户开展司法救助、反诈骗等专项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为乡村振兴有效注入检察动能。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派出检察干警100余人次下沉一线,协助社区开展防疫宣传、信息采集等联防联控工作。参与全县全员核酸信息采集3次,完成核酸检测达2000余人。加强对看守所的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安全。充分运用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等非接触方式,确保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有序推进。
三、以“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恪守检察服务为民理念
一年来,我们坚持人民至上,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保障人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以最大温情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批捕起诉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捕不诉8人。向4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8万元。依托“紫薇花”未检工作品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积极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开展防治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对2074名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推动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落实。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22次、座谈交流3次,受众师生家长2000余人。针对校园周边安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召开未检新闻发布会1次,专题调研座谈会1次,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最实作风对待群众信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矛盾化解率100%。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做到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检察长和院领导定期轮流值班接访,妥善处理每一件群众诉求,回复率100%。
以最强举措解决急难愁盼。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件,为1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3.3万元,为3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6.44万元,开展多元救助15人次,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督促维修窨井盖设施40个,助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2个、药品安全问题2个,全力守护好老百姓“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0余次。以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形式成功促成和解案件23件,以多元举措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以“监督质效”捍卫司法公正,“四大检察”协同共进
一年来,我们积极履职,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诉讼监督,刑事检察持续发力。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26件,监督立案3件、撤案3件,发出侦查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份,追诉5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挽回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余元,挽损率95.45%。强化派驻检察和监管活动监督,优化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0余份、检察建议书1份。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收监执行审查案件1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8件。
坚持精准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全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5件、行政检察案件20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7件、民事支持起诉1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3件、社会综合治理2件、行政争议及服判息诉矛盾化解11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对26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专题报告。
深化专项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积极作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判决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份。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复绿林地10.9亩,增殖放流鱼苗100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万余元。督促保护耕地资源671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建筑垃圾1004.5立方米。督促收回国有资产18.2万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980余万元。
五、以“五个过硬”强化作风建设,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年来,我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努力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队伍建设步履铿锵、成效喜人。
做实政治立检,淬炼“忠诚”检察。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做强素能强检,铸就“担当”检察。深入推进“传帮带”活动,帮助年轻干部提高业务素能。积极开展“博学强检”大学习活动,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检察委员会学习6次。参加线上线下培训200余人次,真正实现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能力。
做好从严治检,打造“干净”检察。坚决扛起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的落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积极参与全县政法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全力配合政法委对我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重大事项15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2次,检务督察通报6次。
六、以“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努力塑造阳光检察好形象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以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扩大宣传“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50余篇,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稿90余篇,着力讲好靖安检察好声音。召开“靖安检察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年以来各项工作的发展成就,发布推介了“紫薇花未检工作室”品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认真做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2次。加强检律定期会商,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新闻发布会、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50余人次,不断提升检务公开透明度。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评查结果直接运用到检察业务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中,评查案件38件,整改问题38个。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1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在履职尽责中稳步发展,检察队伍在经受锤炼中成长进步。我们深知,靖安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脚步、取得的点滴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融合度还不够高;三是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的举措还不够多。问题就是责任,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2023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矢志不渝奋斗,继续为发展大局提供检察保障。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以科学政治理论凝聚检察发展力量,以高昂的精气神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持续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引导干警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全力以赴履职,继续为维护稳定贡献检察力量。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锚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靖安为指引,聚焦疫情防控、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打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以更为良好的司法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是止于至善办案,继续为民生福祉增添检察温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将共建、共治、共享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完善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要求,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是精益求精监督,继续为提质增效凝聚检察智慧。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及刑事执行监督,确保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强化对生效裁判、执行活动及审判活动监督,做到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上再发力,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途径,提升整体监督质效。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注重不同领域办案数量协同发展,重点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国土国财、生态资源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持之以恒肃纪,继续为锻造铁军展现检察担当。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入打造“清廉检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队伍内部管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活动中来,在构建“双一流”靖安发展新格局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政治铸魂全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乘风破浪扬帆劲,奋楫笃行谱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坐标定位,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砥砺奋进、勇毅前行,努力交出无愧于新时代、无愧于靖安人民的高质量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