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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23日在靖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文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70华诞的大庆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一、紧扣中心、为民司法,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紧盯金融风险化解,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案件10件14人。从依法惩治侵害“三农”权益刑事犯罪、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全院结对帮扶对象39户110人。帮助办理贷款申请、就业申请、办理慢性病证等民生实事60余件次,投入资金10万余元用于走访慰问和助销扶贫农产品进机关、进食堂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3件16人,起诉23件33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等机关和部门凝聚打击合力,坚持“不拔高、不降格”,打深打透、打财断血,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件45人,办案中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7份。承办的由上级院指定管辖的宜春市袁州区以冯某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院领导带头成立专门办案团队,通过提前介入和连续奋战,在一个半月内完成了冯某华等26人、200宗卷宗的涉黑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26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提前介入了赵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精神,提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5条措施。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依法落实民营企业保护举措。对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对6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较轻的民营企业管理者,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评判犯罪性质、情节等情况,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各类非公经济主体意见,走访企业70余家,发放检察服务资料500余份。我院建立的“三个一”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模式(一张检察联系卡、一份服务指南、一本检企联系台账),被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落实“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实体答复”。受理各类群众诉求25件,所有信访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2019年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稳中有升,达99.09%。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持续发力,向教育系统积极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派出10名检察官深入到中小学校、幼儿园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法制讲课。邀请3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县电视台同步进行了跟踪报道。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依法严惩扰乱社会秩序、对抗行政执法、造谣传谣等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森林公安深入农贸市场、养殖场和林区广泛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法制宣传活动。针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疫情防控进行检察监督和防控抽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选派干警担任复工专员,协助企业有序实现复工复产、解决金融贷款、审批代办等各类困难和问题10余个。

二、立足重点、强化素能,在推进四大检察中提高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靖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1人,提起公诉177人。监督立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提出补充侦查提纲36份,发出检察建议8份,纠正漏捕后起诉5人。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1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7件,提出并变更强制措施18件。会同监管单位、武警部门对县看守所进行监管安全和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12次,消除安全隐患5次,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52余人次。

——做强民事检察稳步推进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印制宣传册6000份,向县域法律工作者和群众积极推广网上注册,畅通申诉渠道,不断拓宽案件来源。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案件受理条件,加快案件流转,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深入社区、街道、乡镇司法服务所开展宣传,向社会公开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责、受案范围、办案程序等内容,普及民事案件申诉知识,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申诉。

——做实行政检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针对行政检察工作中固有的案件少、监督力度不够等“顽疾”,在与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工作过程中,与林业部门、森林公安等积极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交流执法经验,通过走访调研、查阅卷宗,从中发现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问题,共同查源头、找漏洞、建机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对涉及食品安全、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方面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并督促落实。恢复基本农田、公益林等16.22亩,督促有关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55.2万元,督促优化县城垃圾中转站2个,在罗湾乡、仁首镇建立补植复绿基地2个,复绿面积达230余亩。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市监局排查网络外卖平台、中小学食堂、食品批发部、酒店等30余家餐饮场所。参与环保联合执法、“大棚房”专项清理活动。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和工作座谈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三、深化改革、全域发展,在完善配套机制中构筑规范司法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将内设机构精简至5个部门。相应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全面形成,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出台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与考核机制,促进部门间“化学融合”。健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统一集中管理,细化管理监督权力清单,积极探索改革后案件管理监督新模式。

——扎实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建立与政法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机制,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均积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减少社会戾气。2019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量刑建议办结案件55件67人。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实现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运用官方微信、微博等发布各类检察信息320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6条。强化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8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公开宣告3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四、党建引领、固本强基,在打造专业团队中锻造过硬队伍

——党建铸魂,引领奋斗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开展创文明城市、创卫生县城党员青年志愿服务,连续六届获评省、市文明单位。积极争创五星党支部,抓早抓细党员苗头问题,从严管理党员,通过做细家访谈心、节日慰问、组织寄语等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

——廉政托底,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一热两不三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签订党风廉政履职承诺书压实“两个责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做到常态化。落实有关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制度规定,强化日常作风检查,定期开展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督查,确保了单位和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队建固本,提振干警素能。积极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红色革命教育、“学习强国”分享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在耳闻目染中端正政治取向、坚定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组织精品案例评比、检察业务讲座等20余次,提升办案水平。组织撰写调研文章、综合信息,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共发表调研宣传文章、综合信息80余篇,完成上级院部署专项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4份。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依法履职、深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检察工作关心有加、帮助良多。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登高瞭望,方知远山长。矢志不渝,更须再出发。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提高,特别是对照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仍需做细做实。二是司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四大检察”没有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建议质效有待加强。三是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差距。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仍是难题。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这些不足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六稳”和“六保”要求,聚焦聚力“两山”理论创新示范和“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实现靖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展现一流担当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中持续发力,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惩治涉农领域犯罪,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污染水源、非法采矿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生态问题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中履职尽责,全力打击妨碍企业复工复产、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工作为监督重点,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不力、依法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促进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履职,让行政执法不再“任性”。

二是激流勇进,在执法办案中争创一流业绩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立足本职,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犯罪。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提升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办案的满意率。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积极主动、认真学习《民法典》,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深化法律文书说理,加强以案释法,既当好民法典的护法卫士,又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先锋。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提升监督线索发现及分析研判能力,拓展行政诉讼监督渠道。强化水源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三是勤为善为,在改革创新中打造一流品质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认真落实过问或插手干预办案“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文书释法说理。进一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着力解决办案与监督、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方式,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联络走访,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认知检察、了解检察的渠道,逐一及时办理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常态接受监督评议,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是严管厚爱,在从严治检中炼就一流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坚持居安思危的警醒,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抓早抓小抓“关键少数”。贯彻落实上级院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依托司法办案,强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综合提升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法治宣传等“五大能力”,为干警成才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加快造就一批青年办案骨干和业务专家。在队伍管理上,严格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检察机关形象,坚持不懈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奋力谱写新时代靖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有关用语说明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将以往由不同部门、不同场所提供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整合,将原来单一接待来访功能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2、四大检察:201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目标,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通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将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行使将进一步优化。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捕诉一体: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统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制,有利于精简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提升检察素质能力。捕诉一体前,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两项职能,分别由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承担。

5、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案件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不当履职的案件,经过诉前程序仍整改不到位的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员额检察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按职能定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改革后的检察官即员额检察官,是指按照“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够独立对办案负责”的标准,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遴选出具有较高法律政策和检察业务水平、司法经验丰富、适合办案的检察官,让他们回归一线办案。

8、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9、检察建议:指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10、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检务公开、检察资讯发布、检察宣传及同群众进行实时沟通、答疑解惑等交流活动的公开平台。(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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