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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2日在靖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文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以平安靖安、法治靖安建设为载体,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和美靖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忠实履职,积极推进平安靖安、法治靖安建设

我院牢牢把握检察职能定位,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113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8人。所办案件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批准逮捕准确率、提起公诉准确率均达100%。在履职中,紧紧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着力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批捕盗窃、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7人。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采取专项立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严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7件7人,渎职侵权类案件1件2人,大案要案6件6人。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根据指定管辖,及时介入事故调查,依法对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毛卫东、丰城市工信委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办公室主任刘汉辉、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理徐国军等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立案调查。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正确把握案件实体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依法纠正违法2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4人,决定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4人。有效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申诉案11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执行监督案2件,提请民事抗诉案1件,服判息诉3件。着力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力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7人,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人,均获得采纳。排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6次。一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与县政府法制办制定出台了《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同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

二、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

我院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方针,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动跟进生态立县,打造和美靖安的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开展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成效基础上,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共批准逮捕盗伐、滥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13人,提起公诉14人。在加强司法办案的同时,落实“两法衔接”机制,探索“补植复绿”、公益性诉讼等生态检察工作模式。通过总结历年来辖区内盗伐林木案件的特征,对林业工作站进行了实地走访,共发出督促履职生态检察建议3件。

——着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环节,进行跟踪服务,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认真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把好投标“准入”关,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4次,被查询单位409个,被查询个人911人。大力开展系统预防,围绕涉农惠农、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全面分析和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形成年度预防报告,获得县委领导批示肯定。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3次,行业预防讲座8次。

——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借助传统媒体和网络通讯平台,全方位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检察宣传活动,传播检察好声音。加大扶贫帮扶力度,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实行“一户一策”建档立卡。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打造人性化的接待环境。接待来信来访23件,化解重点信访案件3件,化解轻微刑事案件2件,救助刑事被害人1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控申举报接待室再次荣获省级文明接待室。我院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全省第五、全市第一,并获得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

    三、强化自身监督,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

我院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着力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省、市院统一部署,积极完善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实行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财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共受理并及时分流案件174件,并同步制作网上电子卷宗。以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查,组织评查案件55件,有效促进了自身规范执法。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以案件信息为主,将检务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1条、案件重大信息2条、法律文书105件,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检察门户网站全面升级,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公信力

我院毫不放松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既严格做好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创新特色做法,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全县“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人才招录工作,新招录检察辅助人员4名,全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达85%,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得到改善。先后派出干警参加上级各类培训40余人次,收听收看各类专题讲座20余次。通过模拟场景业务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在参与专案办理过程中,先后有3名干警荣获省院办案嘉奖。为青年干警设置一个专职岗和多个兼职岗,实行一岗多能训练,以老带新。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提升自我、宣传检察,在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160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调研文章5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开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在干警中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紧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持续开展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加强对上下班、会议、活动的督查,健全队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谈心谈话、请销假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制度,使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行为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办理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的专业人才缺乏。三是基础工作仍有不足,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人少案多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检察工作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7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水木清华,禅韵靖安”形象定位,聚焦“呵护绿心、领跑昌铜、融入省会、和美靖安”发展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坚决维护政治安定,始终保持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投身发展大局。围绕决胜同步小康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一手抓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公正高效的发展环境。

第二,强化法律监督,坚定守护法治环境。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实效,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在推进平安靖安、法治靖安的进程中展现新作为。

第三,注重生态检察,助推和美靖安建设。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与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进一步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监督实效,突出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建立“补植复绿”机制。推行生态检察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加强生态检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第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促进依法行政。着眼于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的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提请抗诉等方式,重点对行政执法机关在环境、资源、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严厉开展一次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专项监督活动,注重发挥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失职、渎职犯罪。

第五,深化检察改革,规范行使检察权。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基调,确保各项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全面发力。扎实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等四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第六,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司法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检察业务素能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韧劲和警醒,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推进平安靖安、法治靖安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正确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依法履职,真抓实干,为促进我县四个提升,决胜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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