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0日在靖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峥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强力确保司法公正,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靖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6月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2月10日被省综治委授予“平安杯·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12月25日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一、围绕执法办案,加强法律监督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深切期待。我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狠抓各项执法办案工作。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公诉职责。2014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74件10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8件95人,所有案件均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2件171人。依法审查后,移送法院起诉77件152人(含涉黑案件1件33人),与去年同期起诉人数相比上升3.4%,不起诉3件8人,报送市院3件6人。所办案件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准确率达百分之百,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足本辖区,重点查处涉农惠民领域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7件11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1件1人。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实施反贪、反渎合署办公,两类案件同时查办,有效增强了反腐办案力量和办案效率,破解了小院自侦人员不足的难题。坚持由检察长负总责,以反贪、反渎部门为主体,侦监、公诉、控申、技术、法警等部门为辅助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办案的工作结构,对重大线索实行上下联动、检纪联动,形成内外联动效应。2014年以来,共配合省、市院初查案件10件14人。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统一。一是多层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4年,建立批捕在逃人员台账,每季度跟踪一次追捕情况,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3人。对侦查机关处理案件实体问题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查,纠正漏罪漏犯4人,均移送法院审理。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监督。通过对审判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已被法院采纳。全年共办理2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如2014年4月15日,原告王某等7人因房改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向我院提出监督申请。经审查认为,该案民事判决系认定的事实不清和适用法律错误,我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会同监管部门对县看守所进行了每月两次的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4起,监督拒收不符收押条件6人。进一步完善检察官约见和谈话教育制度 ,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建议,确保了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四是狠抓案件管理系统工作,加强检察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稳运行。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各2名,严把系统监督管理关,构建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促进了各类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二、紧扣保障民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民生连着民心,我院坚持将服务民生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做“沉”在群众中间的“民心检察官”。在履行检察职能中为全县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理群众各类诉求37件次。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受理并给予民生帮助、法律咨询共计134人次。二是贯彻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如2014年6月11日,仁首镇涂某来院诉称,自己因伙同他人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并将面临严厉的党纪处分,情绪十分低落。我院干警向涂某作出正面解释,指出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惩处是必然的,接受党组织处分更是必然的。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使他当场表示服判,并愿意接受党组织的党纪处分。三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释法说理服务群众。我院民生热线电话13340090948以及4662000举报电话,保持了24小时接听,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化解群众法律疑难问题。同时,院接访中心开设“姐妹谈心室”为广大农村妇女学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
(二)立足职能服务群众,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开展检校合作,关注校园安全。我院与县内多所学校合作,通过院领导担任法制副校长、检察干警担任特约辅导员、成立法制教育辅导组,共开展法制教育8次。二是运用个案调解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群众涉稳案件的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共办理4件服判息诉案件。如,张某医患侵权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因原告某医院对被告张某致伤他人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法院在认定事实上、适用法律上及审理程序上并没有错误,当事人不服的原因只是对法律条款的误解。办案人员结合法律条款耐心地为当事人做了讲解,同时向其宣传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受案范围及工作性质。通过我们的息诉工作,当事人表示不再上访,服从法院的判决。三是打造“三型”驻所检察室。以高检院开展第四届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为契机,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安全型、服务型和制度型的“三型”驻所检察室,为我院办理大、要案创造了宽松安全的办案环境,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院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拓展预防工作新思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26次,被查询单位325个 ,被查询个人497人,把好了工程投标的“准入关”。同时,我院与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湾电厂等单位签订“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协议”,探索检企共筑廉洁防线新途径。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利用我院独立办案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高湖镇、计生委、财政局、江钨集团等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活动13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三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深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供电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结合近几年所查办职务犯罪案例,深刻剖析,直接受众达500多人。
(四)注重宣传交朋友,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我院继续坚持“每月一下访”工作机制,在进村入户中做到“五个一”:收集群众一些意见,走访一次代表、委员,散发一批宣传资料,回访一批案件当事人,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我院于2014年四季度,集中开展了“检察宣传月”活动,班子成员带队,走遍每一个乡镇,深入每一个自然村,上门入户将检察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户家中,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借助通讯网络平台,电视、户外广告媒体加强宣传,并制作检察专题片,在县城人口密集处进行滚动播放,不断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结合路线教育,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的统一部署和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院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20余批次干警下乡走访;召开了4场意见征求会,邀请代表委员“开门评检”;通过向有关部门发征求意见函或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对查摆出来的33个问题,逐一建立台帐,做到边整边改,完成一个、满意一个、销号一个。与此同时,协同水口乡党委加强村级党建工作,积极支持挂点村腾丰村扶贫工作。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形象。
(二)提升素质和强化管理相结合。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坚持组织干警参加政治学习和检察业务学习。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成立了由青年干警参加的信息、宣传、调研学习小组,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和讨论。如青年干警刘雪华撰写的《浅析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的工作探讨文章获得省院检察理论调研年会二等奖。二是用制度来抓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党组和党小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检务督察制度和率先推行人脸识别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等10项制度,严格规范院内日常管理和干警个人行为。
(三)深入推进“一岗多能”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工程。一是岗位设置上“双岗双责”、业务交叉。我院目前已分批为7名青年干警安排了专职岗和兼职岗,实现了青年干警不需要调动部门就能同时接触反贪、反渎、公诉、批捕四大主要业务,促进了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二是在跟班实习上,落实“岗位从师”。各科室为每名青年干警选定一名有经验的老干警,实行“一对一”的传帮带。充分利用本院办案一体化机制,将青年干警安排到省、市院专案跟班学习。三是打造上级培训和本地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全年先后派出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40余人次,定期组织干警开展案例研讨、诉辨大赛等活动,提升干警实战能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院工作能够取得一些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本地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突出亮点、创检察品牌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5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提升执法办案质量。自侦工作要加大对本地大、要案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侵害党风党纪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深挖线索、缜密初查,争取新立一批案件。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应新刑诉法要求,妥善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以维护司法公正为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效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积极探索推进督促起诉、支持公诉等公益诉讼工作,努力破解制约诉讼监督的瓶颈问题。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强化证据意识,严把起诉标准,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经得起法律检验。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加强院内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三,以检察业务工作为重点,在抓亮点、创特色上下工夫。进一步推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检察预防工作站效能体系、进一步探索总结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将特色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新成效。
第四,以适应新时期要求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内容,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小组定期学习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细化法律专业化培训目标和工作措施,通过岗位练兵、“主角演练”等方式,增强干警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探索制定合理的业务评价体系,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从严治警的各项规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抓好本院干警的廉洁从检教育,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靖安绿色崛起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