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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三)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四)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五)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九)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一)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其他应由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109.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38.33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109.67万元,较2021年增加154.73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财务上划市财政局统管后,经费保障水平提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09.6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109.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09.67万元,较2021年减少83.59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56.99万元,占77.23%;项目支出252.68万元,占22.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7.24万元,决算数为110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8%。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6.63万元,决算数为97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2%,主要原因是:配备信息化办案设备,办公办案经费有所增长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95万元,决算数为9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6万元,决算数为4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32.29万元,较2021年减少13.34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9万元,较2021年增加90.07万元,增长127.18%,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支出有所增加,升级机房等级保护服务,办公办案经费提升。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2万元,较2021年增加5.16万元,增长25.98%,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38.79万元,较2021年减少21.41万元,下降35.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控制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2万元,决算数为20.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60.35万元,下降75.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4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3批,累计接待30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6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2万元,决算数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5万元,增长52.39%,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救助金支出,更新一批信息化办公办案设备。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做到了有效推进退休干部更加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性觉悟,助推智慧助老工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靖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为“优”,本部门做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达到了本年设定的年初预算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制定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办法,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并对项目支出中的“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进行了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行为,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组织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上均达至目标值,效益指标从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方面均达到目标值,满意度指标达到满意。单位预算编制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检察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检察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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