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应列出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内设四部一室:(1)刑事检察部(2)诉讼监督部(3)综合业务管理部(4)检务保障部(5)监察室。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1515.71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 1515.71万元,较2017年增加555.37 万元,增长158% %,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80.12万 元,占64.66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535.58 万元,占 35.3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1069.5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69.69万元,较2017年增加109.25 万元,增长11.38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446.12万元,较2017年增加446.12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941.84 万元,占 88.06 %;项目支出 127.74 万元,占 11.94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57.35万元,决算数为 980.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38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4.07 万元,决算数为 79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86.61 万元,决算数为 13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2 %,主要原因是:清算养老保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23.02 万元,决算数为 2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33.65 万元,决算数为 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38万 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15.48 万元,较2017年增加136.62万元,增长2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科目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1.46 万元,较2017减少5.29 万元,减少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44 万元,较2017年减少29.39万元,下降53.6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 32.24 万元,较2017年减少51.18 万元,下降61.35 %,主要原因是:合同已签,但未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89 万元,决算数为 23.98 万元,完成预算的 77.63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6.91 万元,下降22.3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9 万元,决算数为 6.54 万元,共接待65批次,691人次,完成预算的72.75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31 万元,增长(下降)16.69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4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 万元,决算数为17.44 万元,完成预算的79.63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4.55 万元,下降20.69 %。主要原因是:县监察委借走2辆汽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1.46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09万元,降低27.48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4.2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86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个,二级项目
个,共涉及资金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组织对2018年度XXX、XXX等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
共组织对“XXX”、“XXX”等 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对“XXX”、“XXX”等项目分别委托“XXX”、“XXX”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组织对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1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对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自行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1、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1)推进平安靖安建设。
(2)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2、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守护靖安绿水青山。
(2)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3)坚持不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3、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治权威
(1)加强侦查监督。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及民行检察工作。
(3)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4、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1)积极稳妥开展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
(2)全面运行新型办案和监督管理机制。
(3)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5、坚持全面从严治检
(1)坚持抓党建带队建。
(2)坚持抓教育打基础。
(3)坚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XXX及XXX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XXX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XXX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万元,执行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二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XXX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检察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检察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