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安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靖安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靖安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安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应列出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内设机构 16个:(1)办公室(2)政工科(3)反贪污贿赂局(4)反渎职侵权局(5)公诉科(6)批捕科(7)计划财务科(8)法律政策研究室(9)民事行政检察科(10)监所检察科;(11)法警大队(12)控告申诉科;(13)检察技术科(14)案管办(15)后勤服务中心(16)预防科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靖安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度靖安县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5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957.35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上年结转资金1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靖安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14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7.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上年结转支出为1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具体情况是,办案支出291.5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5.4%;工资福利支出695.0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60.58%;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3.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6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靖安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7.35万元,较上年增长5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靖安县检察院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靖安县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为142.08万元,较上年增长27.46万元,主要是车补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靖安县检察院政府采购总预算支出为10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为102.03万元。较上年下降45.77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靖安县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8.99万元,比上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审核。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合理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靖安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