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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开出“紫薇花”
时间:2022-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检工作开出“紫薇花”

靖安县检察院“紫薇花”工作室用心用情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白云深幽缥缈处,紫薇花开九岭间。在巍峨九岭山下、潺潺潦河水畔也盛放着这样一朵“紫薇花”,它是靖安县检察院“紫薇花”工作室。

  近年来,靖安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牢牢秉持“教育为主、惩防并举”的办案原则,打造“紫薇花”工作室,用力、用情、用心护航青少年茁壮成长,不断谱写未检工作新篇章。

用力护“未”健康成长

  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心圆”,日前,靖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通过采取现场察看、随机访谈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校园周边街道进行逐一摸排,查看小卖部、文化用品店等商店的食品和出版物经营情况,排查“黑车”、流动摊点等风险隐患,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伞”。

  在摸排走访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辖区范围内多家商店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行为,有的商店在距学校不足50米的范围内销售香烟和电子烟,有的商店未能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等,对未成年人禁烟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严重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紫薇花”工作室办案团队决定采取“未检+公益诉讼”的方式,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全面清查校园周边违规销售香烟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校园周边烟草制品的经营活动,积极延伸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触角。之后,根据发现的问题还向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制发了检察建议2份,督促校园周边商家依法依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用情弥补家庭缺位

  “我真的认识到错误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不能缺位,以后一定会多关心孩子。”近日,小明(化名)的母亲在接受《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后深切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履行好家庭的教育责任。

  小明是靖安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中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通过对他的案件展开调研,发现小明之所以染上不良嗜好,源于其父母离婚后各自组建了家庭,疏于对小明的陪伴管教。

  “不论什么情况下,孩子的成长都需要父母的陪伴。”对此,承办检察官向小明的父母送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以来,靖安县检察院以“紫薇花”工作室为载体,创设“检爱同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向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5份,制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7份,责令家长积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用心播撒法治种子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操场、教室等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非常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暑假期间,在模拟法庭上,年仅13岁的“小公诉人”正在铿锵有力地宣读起诉书。这是该院开展“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的沉浸式普法活动场景。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紫薇花”工作室的检察官们相继建立普法宣传工作群,针对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目前,该院全体员额检察官11人担任部分小学、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主题法治宣讲3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20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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