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监察室五个部门。
一、刑事检察部。负责公诉、侦查监督、生态检察等工作。
二、诉讼监督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乡镇检察室等工作。
三、综合业务管理部。负责案件管理、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信息、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和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
四、检务保障部。负责检察政务的运行管理、计划财务装备、后勤及其他保障性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我院机构编制及干部人事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检察官职级晋升、干部考核及表彰奖励等工作。
五、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受理对我院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院党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开展我院干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我院检务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