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证会上,首先由办案检察官周莉萍介绍了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的情况。检察官围绕王某某作案经过、血样中检出乙醇成
份 含量、重要情节展示证据,形成证据链条,依法证实犯罪。继而阐明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适用,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悔罪态
度好、未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危险较小等情况进行介绍,提出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参加公开听证的二名人民监督员审阅了案件材料,二名人民监督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表示通过公开
听证,承办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律师进行了法理交融的分析,体现出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不是就案办案,而是能够做到司法温情
与法律刚性的深度融合,并且能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程序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近年来该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公开听证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同时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活动,今年共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6次。